2005年6月1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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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农“稻卷宁”坑了制假者自己
特大假农药案责任人一审获重刑,民事赔偿部分正在审理
通讯员 凤丹 方黄军 本报记者 仇健

  本报讯 杀害虫的农药,竟然害死了稻子。去年8月,在那个本该是等待丰收的季节,余姚5000农民却只能望着枯黄的稻田欲哭无泪。造成这一切的,是杭州苏杭农化有限公司和杭州西湖农药化工厂违规生产的黑心假农药。6月10日,这两家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4年7月,杭州苏杭农化有限公司销售了两年的“东宝”牌“稻卷宁”农药意外没有到货。眼看农户急需农药除虫,苏杭公司的业务负责人杭新根决定自己“生产”。7月19日,苏杭公司避开正规渠道,从宁波市镇海某公司购进了一批夹杂着氯嘧蟥隆的原料,委托并不具备该农药质量检测设备和能力的杭州西湖农药化工厂加工。为了每吨2300元左右的加工费,农药化工厂管理粉碎车间的朱金荣同意了杭新根的要求,未经任何检测,加工粉碎了7吨多的“农药”。
  “农药”生产出后,杭新根等人开始着手包装。受他的指使,杭根生等人与杭州西湖农药化工厂包装车间主任来水法及包装车间职工联系包装一事。来水法听后,立即向该厂的业务负责人袁小宏汇报,在明知本厂无生产“稻卷宁”农药的登记证和许可证的情况下,袁小宏竟同意由包装车间进行包装并打上生产批号。就这样,未经任何检测的7吨多“农药”颗粒,摇身变成了“东宝”牌“稻卷宁”新鲜上市。
  苏杭公司迅速将假冒“稻卷宁”推向市场,将其全部售给了余姚市兴农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市和邻近的上虞市农户购得此药后相继在自家晚稻田里喷洒使用。一个星期后,农民们发现稻子慢慢地枯黄死掉。经有关农业专家和评估机构调查评估,此次药害共造成余姚市16个乡镇(街道)的101个村5410户农户共14000余亩晚稻损害,减少稻谷总产量460余万公斤,损失价值870余万元;上虞市5个镇207户农户共797亩晚稻损害,损失价值41余万元。
  损失过后,让受害农民感到安慰的是,余姚市检察院对制假者提起了公诉。6月10日,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单位杭州苏杭农化有限公司和杭州西湖农药化工厂罚金40万元和20万元,直接责任人杭新根有期徒刑15年,杭根生有期徒刑13年,朱金荣有期徒刑10年,来水法、袁小宏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目前,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也在诉讼过程中。